LV整形外科 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LV整形外科(以下简称"医院")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为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和权益,制定并公开以下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第1条(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

医院为以下目的处理个人信息: • 网站用户管理 — 用户识别、咨询管理、防止不当使用、通知 • 诊疗及咨询服务 — 预约、咨询服务、客户问询应对、医疗服务及术后管理 • 外国患者咨询及沟通 — 海外患者咨询、手术介绍、预约协调等 • 营销及活动通知 — 活动、促销、手术介绍等(需另行同意)

第2条(个人信息的处理及保留期间)

① 医院在法律规定的保留期间或征得同意的期间内处理和保留个人信息。 ② 保留期间如下: • 咨询及问询信息:自收集之日起5年 • 诊疗记录:按《医疗法》规定的保存期间 • 营销信息:至撤回同意时

第3条(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医院仅在目的范围内处理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仅在获得同意或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提供。

第4条(个人信息处理的委托)

医院委托以下个人信息处理业务: • 网站运营:KIKIPPER株式会社 • CRM:UNO CRM • 短信发送:SMS服务商 • 电子邮件:Google LLC (Gmail)

第5条(个人信息的境外转移)

医院原则上在国内处理个人信息。 但当信息主体使用WhatsApp、Instagram、Gmail、TikTok、WeChat、LINE等海外服务渠道时,个人信息可能被转移至境外或在境外处理。 • Meta (WhatsApp, Instagram) • Google (Gmail) • ByteDance (TikTok) • Tencent (WeChat) • LINE Corporation 目的:咨询及沟通 项目: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件、咨询内容、皮肤照片、手术相关信息等 国家:美国、新加坡、中国等 信息主体可以选择使用电话或网站咨询等国内渠道替代海外平台。

第6条(处理的个人信息项目)

• 必填: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件 • 选填:出生日期、国籍、护照信息 • 咨询信息:咨询内容、皮肤状态 • 敏感信息:皮肤照片、术前术后照片、手术信息 • 自动收集:IP、Cookie、访问日志

第7条(个人信息的收集方法)

医院通过以下方式收集个人信息: • 网站咨询及预约 • 电话咨询及线下咨询 • 电子邮件(Gmail) • 通过WhatsApp、Instagram、TikTok、WeChat、LINE等SNS及通讯工具咨询 • 通过KakaoTalk、Naver、江南姐姐、女神票、CashDoc等第三方平台咨询 ※ 咨询过程中可能以文字及图片(皮肤照片、手术部位照片等)形式收集个人信息。

第8条(个人信息销毁)

保留期间届满后立即销毁。 电子文件以不可恢复的方式删除,纸质文件进行粉碎或焚烧。

第9条(用户权利)

信息主体可请求查阅、更正、删除、暂停处理个人信息,医院将立即处理。

第10条(个人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 访问权限管理 • 加密 • 安全程序运营 • 物理访问控制

第11条(自动收集装置的安装·运营及拒绝)

医院使用Cookie,用户可通过浏览器设置拒绝。

第12条(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李瑞亨 代表院长 TEL: 02-540-8972 Email: lvprs8972@gmail.com

第13条(权益侵害救济方法)

• 个人信息纠纷调解委员会:1833-6972 • 个人信息侵害举报中心:118 • 大检察厅:1301 • 警察厅:182

第14条(视频信息处理设备的安装·运营)

医院安装和运营视频信息处理设备如下: • 安装目的:设施安全及犯罪预防 • 安装数量:共22台 • 拍摄范围:医院内部主要空间 • 拍摄时间:24小时持续拍摄 • 保管期间:自拍摄之日起7天 • 保管场所:院内保管设施 • 管理负责人:李瑞亨 代表院长 隐私保护措施 医院为保护患者隐私,另设更衣空间等可能进行敏感行为的空间,该空间作为视频信息处理设备拍摄范围之外的盲区运营。 同时,在现场进行相关告知,使用户能够明确认知。 信息主体可请求查阅视频信息,将按照相关程序处理。

第15条(个人信息处理方针的变更)

本方针可根据法律及内部政策进行变更,变更时将通过网站公告。

本个人信息处理方针自2026年3月17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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